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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乐无穷 畅游凤阳
凤砂杯·第二届江淮分水岭风景道环卧牛湖
山地自行车骑游活动
一、活动主题
“骑”乐无穷 畅游凤阳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凤阳县人民政府、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办单位: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凤阳县殷涧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团县委
承办单位: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凤阳博泰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冠名单位: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凤阳县自行车运动协会、凤阳蓝天救援队、凤阳驰达机车俱乐部
三、活动基本信息
1、活动人数:300人。
2、活动时间:2023年6月20日(周二)上午
3、活动地点:殷涧镇环卧牛湖风景道,全程27.5公里。
4、起点和终点:狼巷迷谷游客中心
5、骑游线路:狼巷迷谷游客中心(起点)—新黄马大桥—小寿家—凤阳山水库管理处—宋集乡—凤阳地质博物馆—韭山洞岔路口—狼巷迷谷游客中心(终点)。
四、活动流程
7:30骑手检录,所有骑手进场、签到
8:30开幕式(开场舞、领导致辞)
9:00鸣枪开始(分男子组、女子组、大众骑游组3个批次出发,每批次间隔10分钟)
11:00 骑游活动结束
11:20 获奖骑手上台领奖
11:40 活动结束
五、活动组别及奖项设置(300人,区域不限)
(一)组别设置
1.男子组(18-60岁),出生日期在2005年6月18日至1963年6月18日期间;
2.女子组(18-60岁),出生日期在2005年6月18日至1963年6月18日期间;
3.大众骑游组(18-60岁),出生日期在2005年6月18日至1963年6月18日期间。
(二)奖项设置(奖金共8000元)
1.男子组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优秀奖4名(奖金200元)。
2.女子组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600元)、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优秀奖4名(奖金200元)。
3.男子组和女子组一二三等奖上台领奖,发奖金、证书、奖牌;优秀奖不上台领奖,发放奖金和证书。
4.大众骑游组不设奖项。
5.所有参加活动的骑手,赠送背包和文化衫作为纪念品。
六、活动骑手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2.活动骑手共计300人,报满截止;
3.报名的骑手须身体健康,长期参加体育锻炼;
4.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5.所有报名参加活动的骑手在报名确认时,必须签署自愿参加活动承诺书和法律责任免除声明书。
七、活动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活动开展办法
本次活动分为男子组、女子组和大众骑游组,采用男子组先出发,女子组间隔10分钟出发;大众骑游组与女子组间隔10分钟出发。男子组和女子组最终分别先到胜出的方式;大众骑游组不设奖项。
(二)活动相关规定
1.本次活动,参加活动的骑手自备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2.所有参加活动的骑手检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检录、签到,按规定佩戴号码布,固定好车号牌;骑行时必须佩带安全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并按要求绑(扣)好号码牌(布),不得私自裁切、修剪号码牌。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检录、签到者取消活动资格。
3.参加活动车型:仅限使用轮径26寸以上山地自行车。车胎宽度1.75英寸以上有齿外胎(如发现小于1.75英寸者不准参加,不准使用光头胎)。所有参加活动车辆在活动开展时必须除去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所有参加活动者须自我保证车辆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活动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本人自行负责。
4.所有参加活动的骑手在骑行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活动精神,遵守活动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影响他人骑行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参加本次活动、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当。
5.所有参加活动的骑手在起点处集体出发,以骑手到达终点的先后排定名次。
6.参加活动的骑手在活动开展沿途不能寻求和接受任何非官方许可提供的技术帮助(车辆维修、零部件供给及更换使用车辆等)。
7.在活动开始期间,骑手不得有无礼或辱骂性语言、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行为,不得有对技术官员和裁判员或对观众的无礼或藐视活动规则的行为。
8.骑手应在所有时间里做到行为举止有礼貌,允许更快的骑手超越,不得故意阻挡。
9.骑手应爱护环境,应避免污染环境行为,不乱扔杂物,不乱丢垃圾。
八、违规行为与处罚
1.对未经许可违规修车、换车及未经裁判组的允许寻求有关帮助的行为,将取消当场成绩。
2.对私自裁切、修剪号码牌的行为,初犯将给予警告处罚,累计违犯将取消活动资格。
3.对拉拽其他骑手运动服、推或拉其他骑手(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倚靠其他骑手、骑手间给予不正当的帮助的行为,初犯将警告处罚,累计违犯将取消活动资格。
4.对在最后冲刺中阻挡或对其他骑手有限制其运动意图的不道德行为,将取消当场成绩。
5.对技术官员、裁判员、观众,有不礼貌行为或使用污秽语言的,将取消当场成绩及活动资格。
6.对有打架斗殴行为的,将取消当场成绩及活动资格。
7.对未符合检录标准即参加活动,或混行于不是本人参赛组别中的骑手,将取消活动资格。
8.未佩带号码、头盔的,不得进行骑行。对在比赛中取掉号牌或头盔的行为,将取消当场成绩并给予警告处罚。
9.所有参加活动的骑手必须着骑行服参与活动,初犯将警告处罚,累计违犯将取消活动资格。
10.进入终点冲刺前300米,必须直线骑行,不得变线,不得故意阻挡其他骑手。冲刺过线后不得单手或双手脱把。否则裁判组将根据违规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警告、名次判罚、取消成绩等处罚。
11.赛道有工作车时,骑手不得借力跟骑,并保持与车辆至少20米以上的距离,否则裁判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秒、取消成绩等处罚。
九、报名咨询电话
张衡 15655095553